鑄造車間除塵系統驗收標準需綜合環保法規、工藝規范及設備性能要求,主要包含以下核心內容:
一、排放濃度限值
有組織排放
顆粒物濃度≤10 mg/m3,SO?≤35 mg/m3,NOX≤50 mg/m3,VOCs≤100 mg/m3(燒結工序顆粒物≤10 mg/m3,其他工序顆粒物≤50 mg/m3)。
若國家或地方新標準嚴于上述限值,需按新標準執行。
無組織排放
車間內PM10濃度≤0.5 mg/m3,且不得有可見煙粉塵外逸。
物料儲存、轉移需全密閉,裝卸點配備集氣除塵或噴淋抑塵措施。
二、除塵設備技術要求
除塵器性能
采用布袋除塵器,過濾效率≥99.5%,煙氣含塵量≤15 mg/m3。
濾袋材料需耐高溫、阻燃,建議使用覆膜聚四氟乙烯材質。

清灰系統需支持在線/離線脈沖反吹,壓差控制≤1200 Pa。
風機與管道
風機風量需匹配工藝需求,風壓滿足管道阻力(一般≥1.88 kPa)。
風管采用矩形或圓形設計,壁厚符合GB50243標準,煙囪高度≥工房屋頂3米并設避雷裝置8。
三、系統設計與安裝規范
工藝布局
揚塵點需設置密閉罩或吸塵罩,風量分配合理(如砂處理工段風量≥17920 m3/h)。
落砂機、拋丸清理等工序需獨立隔間,配備除塵支管。
密封與防火
灰斗、風管接口需密封處理,防止漏風率>5%。
涉及高溫煙氣的部位(如熔煉區)需采用阻燃材質,配備防火閥8。
四、運行與監測管理
運行參數
除塵系統需與工藝設備聯鎖控制,確保提前啟動、滯后停機。
定期檢測濾袋破損、清灰周期,灰斗排灰頻率符合設計要求。
監測設施
安裝PM在線監測設備,數據聯網至環保部門。
設置采樣口和檢測平臺,便于定期人工采樣8。
五、驗收流程
資料審查:包括設計圖紙、設備合格證、運行記錄及第三方檢測報告。
現場測試:72小時連續運行,檢測排放濃度、風量、壓差等指標。
整改閉環:對泄漏點、效率不達標項限期整改,復驗合格后簽發驗收文件。
以上標準需結合《鑄造防塵技術規程》(GB 8959-2007)及地方環保要求執行,具體參數可參考設備廠家技術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