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鑄造廠除塵設備的稅收優惠政策,主要依據2024年發布的環保補貼與稅收優惠政策合同,結合當前政策框架,具體如下:
一、稅收優惠對象
適用主體
購置并安裝符合國家環保要求的除塵設備的鑄造廠單位或個人均可享受稅收減免。
設備范圍
包括布袋除塵器、脈沖袋式除塵器、濾筒式除塵器等環保型設備,需滿足國家環保標準(如過濾效率≥99%、排放濃度≤15mg/Nm3等)。
二、稅收優惠政策內容
購置設備稅收減免
按除塵設備購置金額的一定比例(具體比例需根據地方政策或合同條款確定)給予增值稅、企業所得稅減免。
例如,部分省份對環保設備購置費用可享受10%-30%的稅額抵扣。

研發費用加計扣除
對環保除塵設備研發和制造企業,研發費用可按75%-100%比例加計扣除,降低企業所得稅負擔。
其他潛在優惠
部分地區對使用高效除塵設備的企業,可能額外提供地方性稅收返還或補貼。
三、申請流程與條件
基本條件
企業需具備合法經營資格,無不良信用記錄。
所購除塵設備需通過環保部門驗收,符合技術參數要求(如處理風量、過濾風速等)。
申請程序
向當地環保部門或稅務機關提交申請材料(包括設備購置合同、環保認證、驗收報告等)。
審核通過后,稅務機關直接執行稅收減免政策,無需額外操作。
四、政策實施期限
全國統一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地方延長期限:部分省份可能根據實際情況延長優惠期,需咨詢當地稅務部門。
五、注意事項
合規性要求
除塵設備需定期維護(如更換濾袋、清灰系統檢查),確保長期穩定運行,否則可能影響優惠政策資格。
第三方監管
稅務機關和環保部門會聯合監督政策執行,企業需配合提供設備使用數據。
如需了解具體地區的實施細則或申請材料清單,建議聯系當地稅務局或環保局,或參考合同模板1中的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