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設備的接地要求是確保爆炸危險場所電氣安全的核心措施,需嚴格遵循以下技術規范(依據相關國家標準及行業實踐):
?? 一、設備本體接地要求
接地螺栓規范
金屬外殼、鎧裝電纜接線盒必須設外接地螺栓并標注接地符號〨。
螺栓規格與設備功率匹配:
功率>10kW → M12
5kW~10kW → M10
250W~5kW → M8
≤250W且電流≤5A → M。
本質安全型設備(Ⅱ類)可僅設外接地螺栓。
內部接地要求
接線盒內必須設專用內接地螺栓(電壓>36V設備)。
移動設備特殊規定
攜帶式/移動式設備可不設外接地螺栓,但必須采用帶接地芯線的電纜。
?? 二、接地系統設計規范
接地線選擇

專用接地線材質:多股軟絞線,銅芯截面積≥4mm2(鋁線≥6mm2)。
禁止使用輸送易燃物質的管道作為接地線。
接地干線設置
爆炸危險區域內,接地干線至少兩處連接接地體,且需在不同方向分布。
接地電阻限值
供電系統類型 接地電阻要求
中性點接地系統(TN-S) ≤4Ω
中性點不接地系統(IT) ≤10Ω
僅防靜電接地 ≤100Ω
電源系統選擇
爆炸危險場所必須采用TN-S系統:中性線(N)與保護線(PE)嚴格分離。
TT系統(電源與設備接地分開)需配合漏電保護,且高接地電阻區域禁用。
? 三、特殊防護要求
防靜電接地
輸送易燃液體/氣體的管道、粉塵集塵設備等必須單獨設置防靜電接地,不得串接5
法蘭間電阻>0.03Ω時需跨接導線。
防雷與等電位聯結
設備接地裝置可與防雷感應接地合并,但需與獨立避雷針接地分開,電阻取最低值。
所有裸露可導電部件接入等電位系統(本質安全設備除外)2
陰極保護限制
0區、20區場所禁用陰極保護;其他區域采用時,絕緣元件需安裝在非爆炸環境。
?? 四、區域差異化要求
危險區域 接地線要求
1區、20區、21區 所有設備必須用專用接地線。
2區、22區 除照明燈具外設備用專用接地線;照明燈具可利用可靠金屬管線系統(非易燃管道)。
?? 五、安裝與維護
電纜引入處理
鎧裝電纜的鋼帶/金屬護套連接設備外接地螺栓,接地芯線連接內接地螺栓。
螺栓防松措施
接地線緊固前需涂電力復合脂,螺栓加裝防松墊圈。
定期檢測
高瓦斯區域每周至少兩次接地系統檢查,重點驗證電阻值及連接可靠性。
?? 關鍵提示:接地系統的有效性直接影響防爆安全性能。實際應用中需結合具體場所等級(如0區、1區、2區)和設備類型(如本質安全型、隔爆型)細化措施,詳見國家標準 GB/T 50065《交流電氣裝置的接地設計規范》及 AQ 3009《危險場所電氣安全防爆規范》。